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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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23日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宁夏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20年12月24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启用远程公开听证系统,对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3名人民监督员受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关侦查人员、辩护人和被害人参加了公开审查活动。
公开审查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情、阐述了拟不起诉和变更羁押措施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侦查人员、辩护人及被害人的意见,查看了案卷材料,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从不同角度向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询问,承办检察官逐一进行了解答。人民监督员经过认真讨论,根据案情独立进行评议和表决,并填写了人民监督员意见表,一致同意案件承办人对1件案件变更羁押措施,5件案件不起诉决定。
“感谢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你们执法为民、公正廉明、剑胆琴心、为民解忧,让远在他乡的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更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以后绝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做一名对社会和国家有用的人……”。这是被不起诉人董某某通过远程公开听证系统宣读的悔罪书。董某某在上海工作,疫情期间不便来固原,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启动新建成的远程公开听证系统,保证了董某某在异地通过远程公开系统全程参与了公开审查,极大地减轻了董某某的负担,使他对检察机关十分感激。
参加公开审查活动的人民监督员马金安认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开审查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的举措值得推广,公开审查的方式既有利于化解矛盾,疏散心结,也便于检察机关接受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化进程”。
2020年,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已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9件公开审查案件,1件不公开审查案件进行监督。通过人民监督员在“阳光下”依法监督,显著提升了监督质效,增强了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树立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